工会是上级工会和医院党委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主要职责:
(一)在省总工会和医院党委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工会的各方面职能。
(二)根据工会章程,组织筹备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
(三)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医院的建设和改革,增强职工参与医院民主管理的意识。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内部事务公开,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断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提高职工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
(五)做好服务职工工作,倾听职工意见,反映职工诉求,提升职工满意度。协助医院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做好职工维权工作。
(六) 加强职工文化建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七)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工会内部运行和开展工作的各项制度,做好会员的发展、接转、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好工会资产,加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审查审计监督工作。
(九)发挥女职工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十)组织开展“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等评比推优工作。
(十一)完成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