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借阅制度

发布日期:2022-08-24 作者:病案室 来源:海南省人民医院

一、本院医务人员有权借阅病案管理科保管的病案,但必须办理借阅手续。所借病案存放于病案阅览室的专柜内由借者保管,一月内归还;可续借一次(15天),但必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

二、特殊原因(如病人重复住院、处理医疗纠纷、死亡病例讨论)可将病案借出病案管理科,但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做好登记,3个工作日内归还。

三、所借病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涂污、撕页、转借他人及遗失,否则将按院内有关规定处罚。

四、所借病案必须按时归还,逾期者每份每天罚款0.5元,逾期不还者不能再借。

五、因科研、教学等原因需借阅大宗病案时,须于3天前提出书面申请,200份以上须经病案管理科主任同意,超过50份者以每次50份分批供给。

六、实习医师及进修医师不得借阅病案。

七、院外人员持有效证件可从病案管理科查阅或复印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