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医疗服务价格问题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1999年起,全国范围内开始药品降价,同时,也出现了医疗服务要适当提价的说法。2000年,国家计委和卫生部发出《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正式提出:调整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对于这一政策,海南省在全国率先开始了试点,从2002年4月1日起海南全面上涨医疗服务收费,到现在已经试行了4个月。海南省人民医院的一位手外科专家,以前做一次复杂的断指再植手术,医院的收费是600元,这个费用要低于医院为此付出的成本。但现在如果再做这个手术,医院收费2000元。从600到2000,医院的成本收回了,但对于一些中低收入的家庭来说,无疑加重了负担,这个矛盾如何解决呢?价格上去了,患者吃得消吗?我们的记者孟庆海在海南进行了实地调查。
海南省在全面调整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后,调整的3922个项目基本涵盖了海南省所有的医疗服务项目,上涨的主要是技术性的劳务费,其中最能体现医务人员技术难度的手术费平均上涨幅度超过了20%,下降的主要是核磁共振等8种大型设备的检查费,总体而言,医疗服务收费水平和以前相比上涨了13%。今年64岁的王绥虎因为糖尿病并发眼底视网膜出血住进海南省人民医院。住院5天,王绥虎已经花掉2000元医疗费。价格调整使王绥虎每天的医疗费用支出增加了30元左右,虽然数字不算大,但是王绥虎却感到了明显的压力。他告诉记者:“压力大,主要是没有公费医疗,我退休了每月只有360元钱。”
和王绥虎不同的是,毕远奎是海南省建设厅的退休干部,享受国家的公费医疗,今年已经第四次住院的他对这次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更多的是表示理解。
大部分患者对这次医疗服务收费调整是什么态度呢?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记者采访的80%左右的患者表示医疗服务收费的上涨幅度不大、可以接受,但是这些人大都有公费医疗,或者是家庭经济状况相对较好。20%左右表示不满的基本上都是没有公费医疗的低收入患者。海南省人民医院在患者中调查的结果和记者调查的结果大致相同,对医疗服务收费调整有18%的人表示不满,但是82%的患者表示可以接受或基本接受。
海南医疗服务收费调整被大部分患者接受的另一个原因是收费更加规范。在海南省人民医院的病房记者看到,护士正在给病人送医疗费和药费的一日清单,清单上每一笔费用都列的清清楚楚。而海南省人民医院护士王少萍告诉记者:“以前统一打一张单,不像现在这么详细。”
医疗服务收费调整后收费内容也变得更加透明,以阑尾炎手术为例,新的阑尾炎手术费是1100元,但是它包括了手术过程中所有的费用,以前的手术费虽然只有225元,但是这只是医护人员的劳务费,材料费另收,这增加了手术费的弹性。对此,海南省人民医院计财处处长曹安辉很有体会:“以前有的医院在这上面做手脚,现在新的收费标准实行后收费的内涵非常清楚。”
很多患者也告诉记者,医疗服务收费调整后医院的服务有了明显的改善。
为尽量减少医疗服务收费调整给患者特别是低收入患者带来的就医压力,海南省将加大药品招标的力度,希望能够进一步降低药品的价格。海南省卫生厅计财处处长严朝君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以前是50%的药品招标,现在是80%的药品要参加招标。”今年海南省除80%的药品实行集中公开招标外,其余的20%的药品也将实行网上竞价。海南省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还严格控制给病人多开药的“大处方”现象,防止患者负担的增加。海南省人民医院的一位学科带头人因为开“大处方”不仅被全院通报,而且还被处以4000元的罚款。
海南省在全国第一家明确规定了各级医院每诊疗人次医药费用控制标准、每出院者医药费用控制标准和药品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例等3大指标,这三项指标成了控制药价上升和“大处方”现象的3道紧箍咒。海南省卫生厅计财处处长严朝君表示超过的部分将全部上缴。和以前医疗服务一直实行政府定价不同的是,这次医疗服务收费调整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医院可以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上浮10%到15%,也可以下调,下调幅度不限。据了解,海南省实行上浮的只有海南省人民医院等6家三级甲等医院,大部分医院只执行了这次调价的基准价,不少面对低收入人群集中的农村地区的乡镇医院甚至对基准价实行了下调,和以前的价格相比上涨幅度只有2-3%左右。保证了这些地区低收入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