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院:医生收红包两次就开除

发布日期:2003-12-03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医务人员收回扣、拿红包及以开单费、处方费、统方费等各种名目谋取私利的,一经查实,医院将处以10倍罚款,如果查实有两次以上收红包行为,医生立即“下课”。日前,海南省人民医院大力纠正医生收红包歪风,掀起创建文明规范行业活动。

近年来,老百姓对医务人员盛行的“吃回扣、拿红包”现象怨声载道。海南省医院为了整顿医生收取红包的不正之风,采取了许多措施。该医院规定:医生收红包一次,一经查实给予停止处方权处理并处以10倍罚款;两次以上除罚款外还将给予解聘处分。

省医院院长郑万川介绍说,今后患者住进医院的第一天,患者就会收到一封特殊的信。信中希望患者不要送红包给医生,不要请医生吃饭,同时为患者提供举报电话,患者一旦发现医生有索要红包行为,可以立即举报。另外,患者在住院期间如果对医院某个医生或者医院的服务不满意,也可以举报,但若是无理由投诉将每次罚款50元。据介绍,省医院还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医院将奖励提供医生收红包线索的“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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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医生收受药品促销费,最高可处罚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