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海南省药品招标新平台上遴选药品

发布日期:2015-01-12 作者:宣传办 来源:海南省人民医院

海南省人民医院近期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上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保障供应”的原则,对医院基本药品目录进行遴选。

1月8日,我院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上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保障供应”的原则,在我省药品招标新平台上对医院基本药品目录进行遴选。

据了解,2014年11月13日,我省医药采购新平台正式启用。根据《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卫规财发〔2010〕64号)、《2012年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琼药采〔2012〕1号)和《海南省人民医院药品遴选制度》(琼医〔2012〕140号)等文件,1月8日,我院根据药品工作需求,开展医院药品遴选工作。

今年药品遴选工作展现新特点,不同于以往在纸质表格上打钩的方式,采用电子投票,遴选医院临床各专科基本用药长期使用的药品目录。

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共53人参与投票,邀请省卫生计生委工会主席刘红高,与医院纪检监察处共同监督药物遴选过程。

公开、透明遴选药品,做好常用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