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科婴儿奶品配送服务项目市场询价

发布日期:2026-07-03 作者:总务办 来源:海南省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新生儿科诊疗配套服务,满足足月新生儿、早产新生儿不同的喂养临床需求,保障患儿喂养安全与营养供给稳定,结合科室日常业务开展及长期运营实际情况,我院拟开展婴儿足月奶、早产奶配送服务采购工作。本次采购服务周期为三年,旨在通过规范化、专业化的配送服务,提升新生儿护理服务质量,为患儿康复成长提供坚实保障。

本次采购服务包含婴儿足月奶、早产奶两大品类,为保障临床使用的灵活性与应急保障能力,供货品牌需设置主品牌及备选品牌双配置。主品牌需作为日常常规供货使用,确保配方科学、品质稳定、适配临床常规喂养需求;备选品牌用于应急补给、品类调剂及特殊患儿适配使用,双品牌配置可有效规避单一供货渠道断货、缺货、品质波动等问题,全方位保障临床诊疗工作有序开展。

本次配送服务采用按需供货模式,服务期内不固定采购总量,我院将根据科室新生儿收治数量、患儿喂养实际需求,每月据实下达采购订单。服务商需严格按照订单要求,保质、保量、准时完成配送工作,保障奶品新鲜合规、批次齐全、资质完备,全程满足医院院感管控及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此次采购通过常态化三年服务期,年度按需配送的合作模式,设立年度供应商考核制度,科室评价、考核合格可续签供应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可有效减少物资积压、浪费问题,降低科室运营成本,同时保障新生儿奶品供给的及时性与稳定性,助力我院新生儿科标准化、精细化诊疗服务建设,更好地守护新生儿身体健康与生长发育。

三年使用量报价表:

物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罐(其它规格请注明)

数量(三年量)

单价(元)

单项总价(元)

奶粉参数

足月奶(填写相关品名)


≥400g

3888



详见营养成分表

备选-足月奶(填写相关品名)


约400g

1080



详见营养成分表

早产奶(填写相关品名)


≥400g

3456



详见营养成分表

备选-早产奶(填写相关品名)


≥400g

900



详见营养成分表

合计:(本报价含税、运输配送等费用)







需求奶品情况说明:

1、早产儿配方奶规格为400g/罐左右,其它规格亦可(可根据生产企业相关标准)科室每年使用量约1152罐。(早产奶)专供院内早产儿的院内配方奶粉

(由于生理和病理等原因,总有部分婴儿无法母乳喂养,这部分婴儿必须选择婴儿配方奶粉,比如:出生体重低于1.8kg的早产儿,应选用能量密度为80千卡/100ml的早产儿配方,出生体重大于1.8kg的早产儿应选择能量密度相对低如72千卡/100ml一些的配方,正常体重的出生儿有家族过敏史的宝宝应选用高品质的,低敏的适度水解配方奶粉。)

2足月儿配方奶规格为400g/罐左右,其它规格亦可(可根据生产企业相关标准)科室每年使用量约1296罐。(近几年,越来越多足月儿出现牛奶蛋白过敏的情况,已成为共卫生问题,所以足月儿预防过敏也非常重要,对于患病情况下的足月儿,选择一款低敏的及易消化和吸收的配方奶粉也很重要,所以适度水解配方奶粉可以满足这部分足月儿的营养需求。(详见新生儿奶粉营养成分表、新生儿奶粉报价表)

3、备选足月奶、备选早产奶需完全满足本文件全部生产国标、营养指标要求,执行标准与主供产品完全一致:符合GB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三聚氰胺限量标准(卫生部2011年第10号公告)、GB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供应商需同步提供备选奶粉全套资质、营养成分表、质检报告,缺少任意一项视为无效报价。

4、日常优先使用主供货品;出现主供货源断货、配送延误、批次质量抽检不合格、厂家停产等突发情况时,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切换备选奶粉供货,月度按需下单需求量、配送服务标准与主供保持一致。


生产要求:符合GB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三聚氰胺限量标准(卫生部2011年第10号公告)、GB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产品质量承诺函》《产品售后承诺函》;厂家应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婴幼儿配方奶粉注册证》、《产品成分表》《产品检验检疫证明》《产品报关单》。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具有与市场调研内容相关经营范围,具有履行供货所必需的能力。

3.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单独包装全新产品,严禁提供二手、翻新、库存积压商品,其质量、参数规格和技术要求等都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同新生儿营养成分参数一致或相仿,不得掺假、以次充好。

4. 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体系,及时响应处理售后事宜,质保期内如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供应商须负责免费调整和更换。

5. 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单为履行商品调研供应至验收结算等全流程费用,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必须满足配送和送货上门服务。

三、响应市场调研方法、时间及文件获取方式:

1.响应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交报价单。

2.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结束(含公告发布日),节假日顺延。

3.联系电话:68642630/黄老师。

4.响应方法:请将市场调研响应材料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打包压缩(文件夹命名规则:奶粉报价-公司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无需提供纸质资料(如需要纸质原始资料,调研单位将会与调研报价单位联系)。

5.邮箱:13876027339@163.com

6.获取市场调研文件方式:自挂网之日起,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产品需求、相关参数、报价单附后)

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海南省人民医院秀英院区内。

五、奶粉供应商年度评价表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1.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10分) 有 □ 没有 □

2.有效期内相关生产许可证 (10分) 有 □ 没有 □

3.奶粉使用评价 (20分) 分值:

说明:

4.质量稳定性 (20分) 分值:

说明:

5.交付及时性 (20分) 分值:

说明:

6.服务情况 (20分) 分值:

说明:

结论

1、合格供应商 □ 建议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

2、不合格供应商 □ 暂不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

评价人

姓名: 职务: 日期:

审批

姓名: 职务: 日期:

备注:一:1、未按需求供货。2、供货期过长的,无法说明原因的。3、服务态度问题的,有上述情况由需求单位进行警告约谈,仍未整改的。4、使用奶品不达标的、或质量问题的,需求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二:本表设100分值,年度进行考核,考核分值达90分,三年期合同内,可续签来年供应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