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医院现将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的范围及方式予以公布。
一、学习教育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7月
二、受理范围
(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
(二)政绩观偏差、搞“面子工程”
(三)执行政策“一刀切”、层层加码
(四)文风会风不实不正、搞文山会海
(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存在差距
(六)漠视群众、脱离群众、侵害群众利益
(七)违规吃喝
(八)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九)借调研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
(十)违规建设、奢华装修楼堂馆所
(十一)开展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国(境)活动和国内考察调研活动
(十二)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三、举报方式
海南省人民医院举报投诉电话:963399(24小时)
信访举报来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行政办公楼16号楼402室,邮编:570311
院内举报信箱:海南省人民医院信息楼1楼专用信箱
四、举报处理
(一)举报人应尽可能通过邮箱或来信方式举报,提供材料需尽可能详尽细节(时间、地点、单位、人物、具体事项和佐证材料等),鼓励实名举报并附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和反馈。
(二)举报人不得虚构线索和夸大事实。对虚报、谎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群众如实举报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