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急救中心急需一名救护车司机,院领导决定,从现有院内工勤人员(含编外聘用工勤人员)或本院职工子女、配偶中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条件:
1.男性,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岁(含35岁)。
2.思想进步,热爱驾驶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持有国家汽车驾驶证B证件,有三年以上驾驶工作经验。
二、需报名者,请持本人正式驾驶证、身份证、于7月2日前到人保处报名登记。
三、首批对报名的院内工勤人员(含编外聘用工勤人员)进行考试考核,按择优原则优先录用,在院内作岗位调整。如首批考试考核人员中未有择优录用人员,则再对报名的其他人员进行考试考核,按择优原则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