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重症患者会诊转诊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09-10-22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关于规范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重症患者

会诊转诊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海南军区后勤部,武警海南总队后勤部,武警海南边防总队后勤部,厅直属各医疗机构,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省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

近日,我省陆续发现甲型H1N1流感确诊重症病例,手足口病重症患者在反复增加。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县人民医院对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重症患者的会诊、转诊程序,根据省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精神,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采取分片负责的原则,指导和救治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重症患者。原则上省人民医院(省传染病医院)负责指导和收治北部市、县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重症患者,省农垦三亚医院负责指导和收治南部市、县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重症患者。省人民医院负责的市、县有:海口市、文昌市、琼海市、儋州市、定安县、澄迈县、屯昌县、临高县、昌江县、白沙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农垦三亚医院负责的市县有:三亚市、万宁市、五指山市、东方市、陵水县、保亭县、乐东县、琼中县。

二、规范各市、县人民医院对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重症患者的会诊、转诊行为。各市、县人民医院初步诊断为重症患者需转诊的,先向负责指导和收治的医院报告咨询,经其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的方可转诊上送。各市、县人民医院要切实负起责任,对症状轻微的病人,需要住院的,原则上就地进行治疗,密切观察并采取有效隔离防护措施,病情无明显加重和变化的不必申请会诊、转诊。

三、要加强对所负责指导和收治市县医院重症病例甄别和救治工作的指导。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重症患者救治工作是当前卫生医疗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人民医院、省农垦三亚医院要与所负责的市、县人民医院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重症甲型流感、手足口病早期诊断工作的指导,积极为市、县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提供进修学习机会,或提供相关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医疗诊治水平。省农垦三亚医院在收治危重症病例时,应酌情主动与省救治专家组(琼卫医〔2009〕34号)保持联系,寻求技术支持。

四、各有关医院在提出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重症患者的会诊、转诊申请时,要向病人或家属宣传我省防控工作相关政策,争取病人或家属的配合和支持,确保会诊、转诊工作有序开展。

五、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军警、企业卫生部门在接到本通知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各自管理权限,应及时通知属地各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

海南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