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部),临床医技各科室:
根据《海南省卫生厅转发关于评选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琼卫人[2009]24号)文件精神,省卫生厅分配给我院推荐先进个人名额1人,因时间仓促,要求我院各科室(处、室)于今天下午4:00前将推荐先进个人人选报至我处。
附: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品德高尚,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2、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善于钻研、业务精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详细表格请登陆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
联系电话:68642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