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部通知

发布日期:2009-10-29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通 知

我院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已在10月21日下午提前执行国家定价,并按该文件[2009]2498号中规定,“凡标注特定企业生产供应的药品,在发改委重新调整价格前,暂按原定价执行。”

请各科临床医生能给予有疑问的患者解释,并欢迎患者及家属监督。

药学部

2009.10.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