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医院危险废物处置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29 作者:总务办 来源:海南省人民医院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我院拟对危险废物处置进行市场调研,现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响应并参与市场调研工作。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海南省人民医院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2)项目地点:海南省人民医院秀英院区、观澜湖院区、药谷等指定地点

二、应邀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合法运输证 ,具备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在线监测废液等转运处置资质等国家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三、服务要求

(1)根据医院需求 ,分批次转运处置医院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代码、名称、预计处置重量见下表

序号

危废代码

危废名称

现存重量

(kg)

2026年预计重量(kg/年)

备注

1

900-047-49

二甲苯混和液

1756.6

4600


2

900-047-49

在线监控废液

342.4

1000


3

900-047-49

中心试验室废液

387.1

787


4

900-002-03

盐酸美沙酮

0

89


5

900-024-29

血压计、体温计

0

1


6

900-023-29

废灯管

0

174


7

900-044-49

废电池

0

20


8

900-045-49

废电路板

0

30


9

900-002-03

废药物、药品

0

101.76

原药品包装箱14件(含精二药品氯巴占2)

10

900-002-03

废药物、药品

0

120

塑料箱/泡沫箱14件

备注:表中为预计重量,以现场实际称重,甲乙双方确认为准。最终以实际转运处置重量×单价进行结算。


(2)供应商须配合医院开展转运联单填报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填报危险废物转运联单。

(3)服务期间,供应商需按国家危险废物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做好医院服务。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需要满足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而导致增加服务成本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市场调研方式、时间和地点

(1)调研方式:医院组织采购项目市场调研会,由意向供应商根据市场调研需求提供相关资质,业绩证明,服务价格等相关材料,提供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2)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待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各参与公司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按医院需求如实制定响应方案,杜绝弄虚作假。

(2)各参与公司应依法诚信认真对待医院本次市场调研活动,自觉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严禁进行恶意竞争或其他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3)郑重提示:本次市场调研工作并非招标行为。各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信息将有助于采购单位对该项目的认知。医院将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论证和集体决策审议,并根据医院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内控制度进行招标采购。

六、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

(2)报名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第7个工作日下午5点止;

(3)联系电话:68622799/冯先生;

(4)报名方法:填写市场调研报名表,配套提交公司营业执照,相关资质,业绩证明,服务价格等材料,以上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报名邮箱;

(5)报名邮箱:hqzwb686427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