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抵制贿赂

发布日期:2006-06-12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6月12日下午,100多家医药(医用设备、医用耗材)供应企业的负责人,参加海南省人民医院与医药供应企业共同抵制商业贿赂大会,并签订了“海南省人民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合约书”。

据了解,海南省人民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合约书明确了医药供应企业必须遵守的约定为:医药公司或经销个人不得以回扣等商业贿赂手段,向医院推销质次价高甚至假冒伪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医用耗材;医药公司或经销个人不得以回扣等商业贿赂手段诱导医务人员开大处方、高价药来销售本公司的药品;医药公司或经销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利益;医药公司或经销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的有关规定,参加招标投标时,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海南省人民医院将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药设备、医用耗材等招标投标资格,医院不得采购其产品。

又讯 6月22日下午,海南省人民医院领导与60多位临床医技科室主任签订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合约书,要求各科主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各项规定,组织全科人员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思想觉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如实提供行贿企业的名单,建立健全科室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小艺 琼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