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重点

发布日期:2008-05-08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为了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当前传染病防控工作,海南省卫生厅5月6日下发紧急通知,对当前的防控工作提出10个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工作,各级防疫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近期要特别加强对托幼机构、小学和到医疗机构就诊的发热婴幼儿的监测和有关卫生学的指导。

二、是从5月3日开始分别对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和医务人员及协助教育部门对托幼机构、小学教师进行相关培训。

三、各级卫生部门加强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同时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疫情信息。

四、在省级预案的基础上,各级卫生部门要做好相关具体预案的制定工作,并报同级政府备案,必要时予以启动;同时,要做好消杀器械、药品等物资的储备,医疗机构要做好传染病患儿预留病床和接收的相关准备,规范对传染病患儿的隔离治疗。

五、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餐饮业和传染病管理监督执法力度,尤其加强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传染病报告等工作的管理.对漏报、瞒报、迟报疫情者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六、省爱卫办要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一次以预防呼吸道和肠道传染病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整治环境卫生。

七、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与农业部门的信息沟通,主动、及时了解动物疫情,掌握发展动态。

八、省疾控中心要加强与卫生部、国家疾控中心和相关省市的沟通和联系,密切关注阜阳疫情的情况,尽快请卫生部和国家疾控中心给予技术指导。

九、急救所需的丙球类药物,由省疾控中心负责储备和供应;其他所需物质报省厅应急办汇总后上报省政府应急办。

十、各级卫生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坚决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将手足口病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的通知。(庄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