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医德考评制度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发布日期:2008-11-25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11月25日,海南省人民医院党委印发《海南省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和《海南省人民医院职业道德奖惩办法》的通知,并从印发日起开始实施,标志着该院对医务人员的医德行为管理进入了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据了解,《海南省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将临床医技各科室、门诊部直接在医疗、护理、药剂、检验(实验)、医技等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机关各处室从事医政管理的人员中被聘任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兼职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列入医德考评范围。并建立有医院领导和医政、人事、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医德考评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拟定医德考评工作制度,对医德考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结果的评定,保证考评工作规范进行。医院将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与医务人员的技术档案一并管理。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周期与专业技术岗位年度考核相一致,一年为一个考评周期。

医德考评主要内容包括: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文明礼貌、优质服务、遵纪守法、廉洁行医、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等。

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一是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二是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三是单位评价。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工作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优秀得分为95分以上且无扣分;良好得分为80-94分且无一项扣10分;一般等分为60-79分;较差等分为60分以下。考评结果将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海南省人民医院职业道德奖惩办法》规定对于有下列职业道德表现之一的工作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年度职业道德考评为优秀的;

积极参加安排的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救灾、援外等医疗及其他活动中受表彰的;在职业道德方面有特别突出事迹应当给予奖励的。

对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奖励分为:年度职业道德考评为优秀的,授予职业道德先进个人称号;每个年度可以在全院范围内,从职业道德先进个人中,评选并授予1-2名职业道德先进个人标兵称号。给予职业道德奖励的工作人员,全院通报嘉奖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励材料记入个人档案。根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对在职业道德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临床医技科室授予医德医风先进科室称号,颁发奖旗和奖金。

对于有下列职业道德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应当分别不同情况给予处罚:一是有卫生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应认定为医德较差的八种情形之一的;二是违反卫生部颁布的“八不准”规定的;三是违反卫生部制定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的;

四是违反省卫生厅制定的医疗机构医疗、护理、医技、行政管理、后勤等各类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和十大窗口服务规范的;五是有医德医风月考评扣分标准所列的情形的;六是违法、违规、违纪利用职务(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七是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规定情形的。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规定情形的。

分别不同情况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我省的相关规定给予法定制裁或党纪、政纪处分。 (小艺 何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