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财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发文,对开展节能工作有成效,取得“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的单位进行专项资金奖励,我院获得专项资金奖励。
自“十二五”计划实施以来,我院领导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后勤服务处通过加强节能宣传,开展能耗审计,加强能耗考核,淘汰高耗能设备,及时维护保养耗能设备,圆满完成“十二五”节能计划。省工信厅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授予我院“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此次荣获节能专项资金是对我院节能工作的极大肯定。